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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述

怀化防孤岛保护装置厂家

防孤岛保护装置概述

防孤岛保护装置一般安装于光伏并网柜内,适用于0.4kV电压等级的光伏并网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针对光伏电站中由于电压或频率等异常引起的孤岛现象,当电网侧或者光伏本侧任一侧失电的时候,防孤岛保护装置都会迅速向并网断路器发出跳闸信号,让断路器分闸,保证了光伏两侧检修人员的安全。

工作电源
电压范围 AC/DC:85~265V
正常功耗 <5W
额定频率 50Hz
交流电流回路
额定电流 5A(额定电流为1A时必须订货时说明电流要求即可)
功率消耗 <0.5VA/相(In=1A), <1VA/相(In=5A)
过载能力 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10倍额定电流(允许10s),20倍额定电流(允许1s)
交流电压回路
额定电压 100V或400V(订货时说明电压要求即可)
功率消耗 <0.5VA/相(额定电压下)
过载能力 1.2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遥测量计量等级
电流 0.5级
电压 0.5级
环境条件
正常温度 -10℃~55℃
极限温度 -30℃~70℃
存储温度 -40℃~85℃
相对湿度 ≤95%,不凝露
大气压力 80~110kPa

2、主要保护功能:

速断保护、两段式定时限过流保护、过负荷、零序过流保护、过压保护、过频保护、低频保护、低压保护、有压合闸、逆功率保护

注:保护装置功能可按照用户要求灵活调整。

附:

3、为什么安装防孤岛装置?
电网是容量很大的一个整体,单独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的影响微乎其微,那为什么还要装设防孤岛装置呢?而且为什么光伏发电超过并网线路变压器容量的25%就要装设防孤岛装置呢?

当变压器或者上端线路行检修时,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在一定的条件下会保持供需平衡,这样就给检修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保证供电及检修人员的基本安全,要求并网点加装防孤岛保护装置。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企业标准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接入容量的要求中指出:小型光伏电站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的最大负荷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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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20

传 真:0750-3502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江门市台山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占地面积28230平方米,其中填埋库区占地22194平方米,设计总库容为2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3.75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构建、坝体工程、淋溶液及地下水收集及导排系统、地表水收集及导排系统、防渗工程、填埋作业道路等。主要接收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焚烧项目)产生的固化后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的要求的飞灰稳定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与淋溶液一同依托焚烧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出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较严值、第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焚烧项目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台山市静脉产业园(焚烧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50m3/d,日平均需处理量约为292.4m3/d;本项目废水平均日产生废水约21.06350m3/d;合计处理量314.206m3/d<350m3/d,可接纳本项目污水。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填埋区设置有库底防渗、边坡防渗、地下水导排系统、淋溶液导排系统,确保地下水不受本项目废污水影响。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置要求: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应设置1个监测井(本底井),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设置1个监测井(排水井),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两侧各布置1个的监测井(污染扩散井),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设置2个监测井(污染监视井)。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填埋库主要填埋的稳定化飞灰,与生活垃圾不同,在填埋过程中不会因厌氧发酵而产生恶臭气体。根据该填埋场制定的收运原则,只接纳稳定化后的飞灰,不接纳医疗废物及腐败物质,所以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少,不设置填埋气导出系统。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库区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扬尘,项目采用中间覆盖、日覆盖,同时工作面洒水抑尘,场区道路硬化等措施后,少量扬尘在库区呈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填埋场区主要噪声源为飞灰填埋区使用的挖掘机、吊车、装载机、箱式密闭车、洒水车、提升泵等。场址场地开阔,远离民居,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采取对设备等采用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投进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焚烧项目)的垃圾池,与进厂垃圾一同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会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中,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新增的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可进入焚烧炉进行进行焚烧处理,不会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中,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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