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电话:18963614580

产品概述

防孤岛保护装置工作原理视频教学

防孤岛保护装置概述

防孤岛保护装置一般安装于光伏并网柜内,适用于0.4kV电压等级的光伏并网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针对光伏电站中由于电压或频率等异常引起的孤岛现象,当电网侧或者光伏本侧任一侧失电的时候,防孤岛保护装置都会迅速向并网断路器发出跳闸信号,让断路器分闸,保证了光伏两侧检修人员的安全。

工作电源
电压范围 AC/DC:85~265V
正常功耗 <5W
额定频率 50Hz
交流电流回路
额定电流 5A(额定电流为1A时必须订货时说明电流要求即可)
功率消耗 <0.5VA/相(In=1A), <1VA/相(In=5A)
过载能力 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10倍额定电流(允许10s),20倍额定电流(允许1s)
交流电压回路
额定电压 100V或400V(订货时说明电压要求即可)
功率消耗 <0.5VA/相(额定电压下)
过载能力 1.2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遥测量计量等级
电流 0.5级
电压 0.5级
环境条件
正常温度 -10℃~55℃
极限温度 -30℃~70℃
存储温度 -40℃~85℃
相对湿度 ≤95%,不凝露
大气压力 80~110kPa

2、主要保护功能:

速断保护、两段式定时限过流保护、过负荷、零序过流保护、过压保护、过频保护、低频保护、低压保护、有压合闸、逆功率保护

注:保护装置功能可按照用户要求灵活调整。

附:

3、为什么安装防孤岛装置?
电网是容量很大的一个整体,单独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的影响微乎其微,那为什么还要装设防孤岛装置呢?而且为什么光伏发电超过并网线路变压器容量的25%就要装设防孤岛装置呢?

当变压器或者上端线路行检修时,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在一定的条件下会保持供需平衡,这样就给检修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保证供电及检修人员的基本安全,要求并网点加装防孤岛保护装置。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企业标准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接入容量的要求中指出:小型光伏电站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的最大负荷的25%。

 

相关阅读:

储能网获悉,9月27日,广西能源公告称,收到广西贺州市发改委关于两大风电场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两项风电总装机300MW,将配套建设60MW/120MWh储能设备。

(一)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为加快贺州市风能资源开发,改善地方电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贺街镇一带山脊。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36台单机容量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机组降功率运行),拟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并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配套建设40MW/80MWh储能设备。

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151972.79万元,其中资本金30394.56万元,占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单位备案。

6.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100202300004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八步上程风电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贺八政函[2023]79号)。

7.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做好跨(穿)越工业园区、公路、电力线路的审批报备手续。

8.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主要内容

1.为加快贺州市风能资源开发,改善地方电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步头镇、大桂山林场一带山脊。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拟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并以1回220kV线路送出。配套建设20MW/40MWh储能设施。

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76631.57万元,其中资本金15326.31万元,占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单位备案。

6.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300104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八步仁义风电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贺八政函[2023]78号)。

7.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做好跨(穿)越工业园区、公路、电力线路的审批报备手续。

8.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