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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

光大环保 | 光大环保济南市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垃圾发电网获悉,济南市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该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动: 1、掺烧一般固废种类增加:增加废塑料;掺烧比例由 21.21%提高至 29%; 2、项目用水水源由牟汶河河水变为牟汶河河水和矿井中水; 3、化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由“一体化净水器(利旧)+软化树脂”变更为 “预处理+超滤+二级 RO+EDI”的化学水处理工艺; 4、二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变更:由“预处理+厌氧+AO 系统+超滤+ 纳滤+两级反渗透+DTRO 系统”处理工艺变更为“预处理+IOC 厌氧反应器+ MBR 生化处理系统+化软 TUF+RO 反渗透+DTRO”组合处理工艺”; 5、工业废水总处理规模由 400t/d(300t/d 冷却塔循环排污生产废水+100t/d 一体化净水器反洗水)调整为 1000t/d(800t/d 循环排污水+200t/d 一体化净水器 反洗水); 6、全厂垃圾贮存坑总容积为 22370m3,总容积增大约 8%; 7、二期 100m消石灰仓未建设; 8、全厂飞灰暂存库总容积由 1120m2变为 520m2,容积变小; 9、新建卧式油罐 25m3,实际建设 27.42m3卧式油罐,并拆除一期建设 20m3 卧式储油罐,总容积变小。

因此,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重新环评并报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22日受理了《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5日(10个工作日)。报告书受理公示内容将于公示期后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电话(传真):0531-68967417

电子信箱:jnhbjhpc@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邮编:250000

项目名称: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莱芜区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4-11-22

附件: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重新报批.rar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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