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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

光伏储能 | 储能配置35MW!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竞配启动!

1月22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竞配公告。本次竞配项目包括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安也光伏发电项目两个项目,总装机量350万千瓦,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企业可优先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实现,储能配置容量则为35万千瓦。

按照2024年12月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规定,“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持续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储能容量,未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或未购买共享储能服务达到装机规模 10%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含已建成项目),须通过自主协商或参加挂牌交易自行购买系统调节服务”。本次两大光伏项目配储容量应不低于35MW/70MWh。

详情如下:

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竞配公告

一、竞配条件

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进行市场化竞配,现欢迎有能力且感兴趣的投资人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竞配范围:具体如下

注:本次竞配共分2个项目,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项目。

2.履约时间:开、竣工时间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执行,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3.履约地点:(1)岩帅镇贺南村及周边;(2)单甲乡安也村、单甲村、永改村等地。

4.开发经营年限:25年。

5.其他要求。

5.1上网电价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1264号)执行。

5.2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企业可优先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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